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听课制度(试行)
为强化教学管理,深入教学一线调查和了解教学工作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课堂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参与听课的干部主要是校级领导、各系部(二级学院)、教务处、学工处的领导。
二、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教务处、学工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各系部(二级学院)领导每周听课1节。系秘书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三、在学校工作已满一年的教师周课时在10节以下的,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节;周课时在10--20节以内的,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周课时超过20节的,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四、在学校工作未满一年的教师,要跟听一门专业基础课或相邻专业课,每学期不少于20节。如果指定了指导教师,就听指导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20节。
五、每次听课的时间原则上是完整的一节课,没有特殊原因不能中途退场。听课记录后面要请被听课教师当场签字。
六、听课须认真填写《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听课记录本》,并对听课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有重要情况及时向系秘书反映;各系部每月底对教师的听课记录情况检查统计,对收集到的听课反馈情况须由教务处处理的,及时转至教务处;各系部第18周将听课记录本和统计表收齐交教务处存档。教务处对本学期听课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报告呈报学校分管校长。
七、听课人员对教师的评价将作为教师晋职、考核、评奖时的依据之一;听课参与情况作为学校考察相关干部的内容之一。
八、教务处可根据听课反馈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处理教学听课及检查中反映的问题;每学期末各级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由教务处汇总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