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大中专院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公告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以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
大中专院校学生
为啥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01 首先,是提供经济补偿保障。 大中专院校学生通常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一旦遭遇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可能会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担这些费用,减轻经济压力。
02 其次,保障健康权益。 能够让大家在学习时获得及时和必要的医疗服务,不因医疗费的问题而延误治疗,有助于保障身体健康,顺利完成学业。 03 再者,促进社会公平。 使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医疗保障方面享有与其他居民同等的权利和待遇,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性和包容性。 04 最后,增强自己的风险意识。 参加医疗保险可以培养自己的风险防范意识。
大中专院校学生
咋个参保缴费?
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5号)文件要求“大中专院校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就读学校组织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代收与代缴保费”。若学校未组织统一代收保费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可自行先在我市办理参保后在南充税务缴费渠道缴纳保费。
大中专院校学生 怎么自行办理停保及参保登记? 学校未统一组织参保登记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自行办理原户籍地停保,再选择南充市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也可以通过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支付宝小程序、个人网厅、四川省政务、国家医保app地方专区办理停保和新参保。 大中专院校学生什么时候缴费? 待遇有效期是多久? 集中参保期一般是当年9月1日至次年2月底,当年开学后,学校办理好参保登记,即可缴纳次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次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大中专院校学生
参保后享受什么待遇?
(一)门诊统筹: 120元/人/年,不分甲乙类按60%报销,限本人,可在本地(异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室)、门诊统筹定点的校医院。 (二)两病: 糖尿病350元/人/年,高血压250元/人/年,报销比例60%。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报销限额合并计算。
(三)门诊特殊疾病: 共43个病种,政策范围内按照参加的险种和支付比例结算,有支付限额的实行医保支付限额,无支付限额的按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四)特殊药品报销: 单行支付药品190种,高值药品15种,患者可在全省认定机构进行认定,报销。其中单行支付药品报销比例,居民60%,报销后剩余费用不纳入其它基金补充报销,高值药品按个人住院比例报销,纳入基金封顶线统一管理,年度封顶线16万。
(五)住院待遇
01 住院报销。
各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如下:
南充市内医疗机构:
(1)南充市内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50元,三级乙等三级丙等医疗机构600元,三级甲等医疗机构800元。(2)南充市外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三级以下医疗机构按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如下:
(1)南充市内医疗机构: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7%,三级乙等三级丙等医疗机构72%,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符合分级诊疗程序就医的)63%。不符合分级诊疗程序直接到市内市级及以上三甲综合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病、常见病参保患者(65岁以上老人、0-6岁以下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人除外),报销比例为53%。 (2)南充市外医疗机构: 转诊人员和急诊抢救人员按规定备案后,支付比例在南充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下浮10%,非急诊且未转诊的,支付比例在南充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下浮20%。未成年人主要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100%。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血液透析(含门诊腹膜透析):三级甲等医疗机构73%,三级乙等、三级丙等医疗机构76%,二级医疗机构8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9%。 (3)主要治疗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艾滋病、狼疮性肾病、帕金森氏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瘫痪,器官移植和抗排异药物治疗、植物人维持治疗、未成年人脑瘫治疗支付比例上浮5%。 02 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4635.5 元。按以下报销比例报销:14635.5元-6万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6-10万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5%;10万以上报销比例为70%。同时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执行起付线降低 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
03 医疗救助: ✔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职工大额)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 特困人员、孤儿无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救助比例100%、年度限额3万; ✔低保无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救助比例70%、 年度限额1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起付线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5%(1463.55元)、 政策范围内救助比例65%、年度限额1万;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线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0%(2927.1元)、政策范围内救助比例50%、年度限额0.8万; ✔因病致贫重症患者起付线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5%(7317.75元)、政策范围内救助比例50%、年度限额0.8万; ✔多重身份就高不就低原则救助。
大中专院校学生 住院学籍地、户籍地、实习地是一样吗?
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原户籍地(实习地、见习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市内住院待遇报销。